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帮钓友转发的钓鱼也放法吗各位钓友怎么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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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明杰2018

4天前三明

本人(刘明杰)和朋友三人于2018年6月11号下午5点在九龙湖尾接近清流余朋乡芹口村附近河流钓鱼(在钓鱼的地方没有任何禁止钓鱼的标识,我们也不知道这个水域不能钓鱼),被永安市安砂镇派出所四个人抓走带到派出所(在派出所前前后后留了六个小时)。到派出所以后,派出所叫了一个刘总所谓的水库承包人来派出所,叫我们钓鱼人与水库承包人协商,最后叫我们交500元罚款一个人给水库承包人,钓鱼工具被没收,罚款没有任何收据给我们。我们作为钓鱼人,不知道犯了那一条法律,派出所有没有权力管这个事情,罚款依据是什么?_?谁能为我们作主?主持公道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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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高人为风 2018-6-17 12:05:12 来自于:好钓鱼APP
沙发
没有法律依据
有一个钓友 2018-6-17 12:41:39 来自于:好钓鱼APP
板凳
这个不能这样吧。
二战风云 2018-6-17 13:30:35 来自于:好钓鱼APP
地板
唉,
广东YS 2018-6-17 14:01:15 来自于:好钓鱼APP
5#
申请行政复议,媒体曝光,再不行拿出证据去法院告他。
棒棒糖_cea4aa 2018-6-17 17:20:33 来自于:好钓鱼APP
6#
警匪一家。支持上诉。
风雨不归钓鱼人 2018-6-18 00:15:10 来自于:好钓鱼APP
7#
看背景了!
春天_8f6672 2018-8-4 18:12:35 来自于:好钓鱼APP
8#
不开收据,不交罚款。交了罚款,你又没收到任何收据,人身自由受限,如果你觉得不公平,可以到当地派出所上级公安局报警立案。总有说理的地方。
13159373805 2019-7-18 13:57:59 来自于:好钓鱼APP
9#
永安的哦,估计没办法了。唯一办法就是媒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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